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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于本行或托管机构,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其控股的机构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理财产品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
第二节销售管理第二十五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向投资者进行宣传推介和办理认购、赎回等业务活动。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估值知识的不完备和被投资的公司经营的不确定性又被飘飘忽忽的市场心理大大加强了,“按成规行事所得到的市价,是对事态一无所知的群众心理的产物,自然会受到群众观点突如其来的变化的剧烈影响。而使群众的观点发生变化的因素并不一定要求与投资的预期收益有关,因为群众向来就不相信市场会稳定,尤其是在非常时期,没人会相信目前的状态会无限期地继续下去,这样,即使没有具体理由可以预期未来会发生什么变化,但市场仍很容易一会儿受到乐观情绪的支配,一会儿受到悲观情绪的冲击。”
此前李雁称自己为基金行业的“新兵”,但其实是金融路上的“老将”,在过去近25年时间里,她的职业生涯覆盖了券商、银行、基金公司,投资、交易、结算、支付,几乎金融市场业务条线的每个岗位都有涉及。早前,李雁在南京银行负责鑫合金融家俱乐部的日常管理,担任俱乐部副秘书长,致力于中小银行间的合作和交流。
能力评价促进权益投资发展刘亦千表示,中国权益市场短期波动性较大,只有足够长的时间才能最大程度排除短期市场偶然性因素带来的收益,体现出基金经过一个市场周期后所体现出的真正的能力。东方红资管渠道发展部负责人邹晨表示,长期评价有助于渠道和客户更加关注管理人的长期业绩,从而促使管理人将考核、激励导向更加长期化,资金和考核的长期化会逐步引导管理机构关注优秀企业的长期成长,专注于陪伴优秀企业长期成长,服务实体经济,长期评价将有助于权益市场从资金端到资产端整个链条的良性循环。
第七十七条本办法中“以上”均含本数;“日”指工作日;“收益率”指年化收益率。第七十八条本办法附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要求》是本办法的组成部分。第七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第八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2号)、《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5〕6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57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41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7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72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5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号)、《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5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1〕91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出台的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